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,属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。为了加强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技术力量,促进赣州市食品药品检验工作健康发展,进一步落实科学监管,真正发挥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,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。
一、招聘职位和人数
1、拟招聘中药检验岗位1名;
2、拟招聘食品检验岗位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政治素质较高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;
2、身体健康;
3、学历、学位:
(1)中药检验岗位:聘用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学位证书,生药学或者中药鉴定专业;
(2)食品检验岗位:聘用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、学位证书,食品学专业;
4、年龄28周岁以内(考生年龄计算截止为2009年7月1);
5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:曾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;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;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方式
1、报名时间:2008年5月25日—5月27日;
2、报名地点: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2号—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楼一楼109室人事教育科;联系人:唐建斌,联系电话:0797-8373861;
3、报名方式:采取现场或传真方式报名;
4、报名需携带资料: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(2009年应届毕业生需带本校就业推荐信);本人简历一份;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。
四、考试
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(面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
五、体检
根据面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专业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;体检按《江西省国家公务员(机关工作人员)录用体检办法》进行。如第一名体检不合格,将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。
六、考核
市局将组织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。考核合格者将在赣州市局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天。
七、聘用
经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,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。
八、待遇
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。
二00九年四月一日